人體電壓、電流、電阻的對應關系及安全值
一、概述:
人體電壓取決于通過人體電流的大小和通電時間長短,人體安全電壓不高于36V, 安全電流10mA,人體電阻約5000Ω 。
二、電擊對人體的危害:
電擊對人體的危害程度,主要取決于通過人體電流的大小和通電時間長短。電流強度越大,致命危險越大;持續時間越長,死亡的可能性越大。
1、能引起人感覺到的*小電流值稱為感知電流,交流為1mA,直流為5mA;
2、人觸電后能自己擺脫的*大電流稱為擺脫電流,交流為10mA,直流為50mA;
3、在較短的時間內危及生命的電流稱為致命電流,如100mA的電流通過人體1s,可足以使人致命,因此致命電流為50mA。
4、在有防止觸電保護裝置的情況下,人體允許通過的電流一般可按30mA考慮。
三、電流反映:
1、8~10mA 手擺脫電極已感到困難,有劇痛感(手指關節).
2、20~25mA 手迅速麻痹,不能自動擺脫電極,呼吸困難.
3、50~80mA 呼吸困難,心房開始震顫.
4、90~100mA 呼吸麻痹,三秒鐘后心臟開始麻痹,停止跳動.
四、人體安全電壓、電阻定義:
根據歐姆定律(I=U/R)可以得知流經人體電流的大小與外加電壓和人體電阻有關。
1、人體電阻:除人的自身電阻外,還應附加上人體以外的衣服、鞋、褲等電阻,雖然人體電阻一般可達5000Ω,但是,影響人體電阻的因素很多,如皮膚潮濕出汗、帶有導電性粉塵、加大與帶電體的接觸面積和壓力以及衣服、鞋、襪的潮濕油污等情況,均能使人體電阻降低。
2.人體安全電壓:
由于人體電阻不定,所以流經人體電流的大小是無法事先計算出來的。為確定安全條件,往往不采用安全電流,而是采用安全電壓來進行估算。
(1)一般情況下,也就是干燥而觸電危險性較小的環境下,安全電壓規定為36V;
(2)對于潮濕而觸電危險性較大的環境(如金屬容器、管道內施焊檢修),安全電壓規定為12V,這樣,觸電時通過人體的電流,可被限制在較小范圍內,可在一定的程度上保障人身安全。
當人體電阻一定時,人體接觸的電壓越高,通過人體的電流就越大,對人體的損害也就越嚴重。但并不是人一接觸電源就會對人體產生傷害。在日常生活中我們用手觸摸普通干電池的兩極,人體并沒有任何感覺,這是因為普通干電池的電壓較低(直流1.5伏)。作用于人體的電壓低于一定數值時,在短時間內,電壓對人體不會造成嚴重的傷害事故,我們稱這種電壓為安全電壓。